安徽招商网络> 正文

宿州经开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实施办法

2024-06-28 00:00

一、目的

为强化本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严格项目安全准入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化工园区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其他化工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三、项目安全风险防控

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包括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项目核准或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

四、项目决策咨询服务

招商中心严格把控项目投资门槛。其中新建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产业(政策鼓励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卡脖子”等项目不受固定资产投资额限制),亩均固投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增加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属于填补国内空白产品或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转化等项目一事一议,可适当放宽投资额限制。

经济与科技局按照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宿州经开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及《宿州经开化工园区企业(项目)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要求,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化工项目。严禁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类、淘汰类项目。

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开中心要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园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以及生产环境涉及化工工艺的医药原料药、电子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非化工类生产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布局方案、产业规划。

生态环境管理中心要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应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协调,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按有关规定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行业特别排放限值,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特征污染物的逸散与排放,无组织排放应达到相应标准。严禁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废水排放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要按照废物属性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

应急管理局要严格安全标准准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禁未批先建。禁止建设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落后生产工艺、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工艺设计的新(改、扩)建项目。化工项目利旧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新(改、扩)建精细化工项目,按规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禁止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严格限制3、4级的项目。

各部门根据要求形成意见,报管委会进行决策该项目是否能够入区。

五、项目核准或备案

核准、备案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宿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做好化工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省发改委核准的项目,由经科部门通过市发改委报送省发改委审批;属于园区备案的,经济与科技局依法依规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审批。

六、安全审查

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初步审核。

七、试生产(使用)

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工作。

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并向宿州市、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要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年,其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八、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建设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九、监督管理

    新建化工项目应严格遵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化工项目强化监管、严格把关,对违规建设的化工项目,应当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


展开
宿州经济开发区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于2001年7月正式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全市第一家开发园区。园区位于宿州市区东南部,距离中心城区仅4公里,紧邻高铁西站(在建)、京台高速出入口,规划建设面积46.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已逐步形成“2+2”产业体系,即以新宇药业、亿帆药业为龙头的医药化工产业,以百丽鞋业、恒邦新材料为龙头的轻纺鞋服产业,以紫金新材料、伊维特新材料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以大盘特种装备、电光防爆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致力于打造黄淮海最具创新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城,正处于“国家级开发区”培育期。2023年,获评“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安徽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园区”。营商环境2023年,宿州经开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25%,工业投资增长90.49%,技改投资增长81.25%,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27.99%,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6%、占规上企业的2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进出口1.6亿美元。2024年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8%,工业投资增长0.2%,技改投资增长61.5%,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9.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1.5%、占规上企业的3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1%,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进出口约6800万美元。2024年,全区纳入省重点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7亿元。1-6月,全区纳入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1.4%;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个,已开工1个,开工率100%。全区纳入市重点项目55个,年度计划投资46.4亿元。1-6月,全区纳入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4.1%;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1个,已开工10个,开工率90.9%。全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50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44.6%,较上年度增加13家,同比增长35.1%。2023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79家,较上年度增加50家,同比增长172.4%。全区现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家【其中2023年新认定3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22.3%,2023年实现产值63.44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35.6%。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5家。产业集群情况1.医药化工产业:现有规上工业企业31家,2023年产值59.69亿元,今年1-6月产值33.98亿元。重点企业有中粮生物、雪龙新材料、新宇药业等。医药产业围绕医药中间体、原材料、医药制剂等方面,培育了新宇、云帆、开元以生产原料药为主的代表型企业,引进了亿帆、中美华世通、致康等发展创新药和仿制药为主的代表型企业。化工产业围绕功能性材料、树脂材料、工程塑料、电子级化学品等方面,培育了中粮、安特、中元化工为主的基础化工代表企业;雪龙、方鑫、宁凡、卓润等生产新材料为主的代表型企业;伊维特、汉泰、晟捷生产专用化学品为主的代表型企业。2.轻纺鞋服产业:现有规上企业36家,2023年实现产值67.3亿元。今年1-6月产值32.8亿元。重点企业有百丽鞋业、恒邦新材料、鑫华新材料等。3.新材料产业:现有规上企业26家,2023年实现产值26.77亿元。今年1-6月产值12.8亿元。重点企业有雪龙新材料、紫金新材料、伊维特新材料等。4.装备制造产业:现有规上企业17家,2023年实现产值13.29亿元。今年1-6月产值7.95亿元。重点企业有永通电缆、大盘特种装备、电光防爆等。
园区动态
优惠政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