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解决5G疑难站址,加快5G基站建设
(一)各县区要比照市级工作机制,成立加快5G发展工作专班,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辖区内5G建设疑难站址,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二)落实解决公共设施免费开放问题。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20〕47号)精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免费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为5G网络设施部署提供便利。积极推动学校、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市政绿化区、展览馆、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向5G网络设施免费开放。
(三)推动解决5G建设进场难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做好5G网络覆盖的配合工作,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另行收取场地租赁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四)监督解决5G基站用电费用高的问题。简化5G基站供电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 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进行改造,原转供电业主要大力配合,供电部门参与协调。严格落实《安徽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皖发改〔2021〕425号),加强对转供电价格违法问题的监督查处。
(五)推动解决5G基站审批服务问题。建立健全5G项目审批或备案流程绿色通道,简化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保障5G网络建设用地用电等资源要素供给。
二、落实电信设施迁移补偿,加强电信设施保护
(一)严格执行《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
(二)因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与电信设施所有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改动或者迁移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改动或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通信服务持续畅通。
(四)建立全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专项工作机制,经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电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纠纷问题。
三、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强化验收备案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工程必须采用光纤到户的方式建设。建设单位应在规划前期将建筑物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预留合理的建设场地,随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单元内的通信业务使用者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未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合格。
(三)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四)规范光纤到户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相关资料报淮南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对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行综合查验。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或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城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厅局关于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21〕48号),通信设施设备改造,各通信运营商负责各自飞线、废线的清理,“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及架空改造费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
(六)建立全市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研究解决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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