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口加工区
基本情况:2010年7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加工区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新港工业园范围内,东至高压走廊、南至云谷路、西至青龙潭路、北至铁路专用线,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2128亩)。2012年6月20日,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国家九部委对出口加工区进行了正式验收。同年,合肥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合肥海关和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加工区办事机构先后成立,人员到位,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行。 配套建设:自获批至2012年1月底,加工区完成了1.4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全部土地和民用设施的征收工作;完成了道路、雨水、污水、供水、供电、燃气、弱电综合管道等建设和监控范围内土方平整工作,全面实现了“七通一平”的建设要求;完成了监管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等建设任务,共涉及24项工程。为保障区内项目生产生活需要,在位于出口加工区西侧,隔青龙潭路配套建设廉租房工程。项目占地170亩,一期工程(13.4万平方米)已于2012年7月份全部交付使用,二期将于2014年下半年交付使用。2013年,为进一步完善加工区功能配套,推进管理服务的升级,加工区启动了场站扩建工程,实现双卡口场站化运营管理模式,同时启动了公共保税物流园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