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我县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发展民营制造业经济信心,激发民营制造业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民营制造业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激励政策
(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1.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的,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县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积极培育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巨人”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1.着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小微工业企业规模效益提质升级,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成长型民营制造业企业。对首次入库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鼓励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之路,争做“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入库)企业。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入库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民营制造业企业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对通过两化融合、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数据安全管理等国家标准贯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进入国家信息、软件百强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应税销售额5亿元以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级平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支持绿色制造示范试点。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命名)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环保示范试点、“能效之星”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3.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提升。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行动中列入推介目录(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支持示范平台建设
1.培育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新获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创客中国大赛,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或分项赛,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或分项赛的企业,给予主办方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引导企业创新赋能
1.引导企业加强与知名高校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联合攻关,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每件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精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推进企业开拓市场
1.引导企业研发“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积极推荐企业参加“三首”产品认定,对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照产品单价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按1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3.支持军 民融合发展,对通过“军 工三证”认证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每认定一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分别给予40万、40万、20万一次性奖补。
4.鼓励和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民营制造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政府主导展会,省内、省外参展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
(七)鼓励企业加大投资
1.对当年数字化转型升级软硬件购置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含1000万)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按软硬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
4.对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培育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二、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会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适时进行调整。与本县其他政策重复的,不能重复享受。《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颍政办〔2023〕16号)同时废止。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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